A.马林诺夫斯基仅仅注意到了法的一些外部特征,如具有约束力,但是,却割裂了法与阶级的固有联系,从而导致了将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视为法。
B.恩格斯在谈到氏族制度时,也使用了“法庭”的概念,故而,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如马林诺夫斯基所说,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法。
C.法是有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则体系,虽然原始社会中,并不存在法的标志性符号的东西。如法庭、监狱和警察,但是,原始习惯已经成为一种能够维持氏族秩序的规则体系,故而,马林诺夫斯基关于法的定义是正确的。
D.无论文明社会还是野蛮社会,只要有规则,就有法律,法律是具有公开性和相互性的特殊社会机制维持的体系,故而,原始社会和文明社会都是存在法的。
A.有社会即有法律。
B.在原始社会,习惯、道德和宗教规则往往是三位一体的。
C.氏族习惯是通过制定的方式产生的。
D.最早的法律是成文法。
A.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一面性”。
B.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
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法的安定性优先是错误的。
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
A.虽然法与原始社会的习惯称谓不同,但是它们都具有相同的社会基础。
B.原始社会习惯的社会基础是原始公有制,而法产生的社会基础与私有制的产生息息相关。
C.原始社会习惯反映氏族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和意志,而法仅仅反映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D.原始社会习惯与经济上的不平等和阶级分化没有关系,而法的产生则与之关系紧密。
A.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一面性”
B.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
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法的安定性优先是错误的
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
A.氏族习惯和法律均属调整“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的规则。
B.氏族习惯和法律本质上是相同的。
C.氏族习惯和法律建立在相同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
D.有社会,即有法律。
A.恩格斯在描述母系氏族时,使用上述词汇是为了方便起见,而并不是具备现代意义内涵的术语。
B.恩格斯在描述父系氏族时,多次使用上述词汇是因为这个时期正处于氏族组织和氏族规范正向国家与法演变的过程中,出现“法庭”、“审判”等词语也是合乎逻辑的。
C.恩格斯并未将原始社会习惯和法?昆同起来,并没有将它们视为法的不同形态。
D.恩格斯认为,法是有约束力的规则体系,具有不同的形态,原始社会的习惯应是法的最初形态。
A.在这种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的社会,人们发生纠纷和争端的可能性很小,由于争端的稀少,所以外在的社会调整手段就是不必要的。
B.在这种简单社会中,由于长期以来人们都遵守相似的规则,无形间形成了一种规则共识,使得人们能够自觉的遵守规则,从而不需要成规模的社会调整手段。
C.在这样的社会中,由于生产力极为低下,处于同一氏族之间的个体并不能够受到外在压力的影响,所以,他们都是由于自身先天的意识来行为,从而形成一种秩序。
D.在这样的社会中,调解之所以不存在,是因为,氏族首领处于一种绝对的权威地位,氏族首领的命令构成了社会调整的规则,无需规模化的强制体系。
A.上古帝王在民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因而不恃法令
B.处于原始氏族部落阶段的人们头脑简单,只知服从部落首领的命令
C.无论何种意义上的法律在原始氏族社会均不存在,因为当时根本不需要法律
D.原始氏族社会还不具备产生国家法的条件,因而当时维系社会秩序的主要规则是习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