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10年前(1997年10月)赴深圳打工,随即下落不明。2007年3月携巨资返乡,遂向家乡捐款60万元修建希望小学一所,但2004年5月,赵某已被法院宣告死亡。赵妻于2005年3月与王某结婚,后于2006年10月离婚,现为独身,赵的儿子已经被其邻居胡某收养。则( )。
A.撤销死亡宣告的申请只可由赵某本人提出
B.自死亡宣告撤销之日起,赵与其妻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C.因赵的儿子被收养未经赵同意,自死亡宣告之日起,赵的儿子与胡某的收养关系自行解除
D.赵的捐赠行为有效
A.撤销死亡宣告的申请只可由赵某本人提出
B.自死亡宣告撤销之日起,赵与其妻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
C.因赵的儿子被收养未经赵同意,自死亡宣告之日起,赵的儿子与胡某的收养关系自行解除
D.赵的捐赠行为有效
A.应由任某个人赔偿
B.可以通过民事诉讼
C.应由任某所在机关赔偿
D.可以通过行政赔偿诉讼
A.2008年4月,张某在一次登山过程中,发生雪崩,张某自此失踪,经多方查找没有找到,经有关机关证明,由于此次雪崩规模很大,张某不可能生存,2008年12月张某的亲友申请宣告其死亡
B.王某在2008年7月地震时失踪,2011年6月,其亲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C.李某出国留学,自1997年10月起无音信,2001年9月,其亲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D.赵某自小走失,20年后其亲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A.正确,因为刑事诉讼中应当由控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而且其证明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
B.正确,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既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也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的责任
C.错误,因为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中,控方不承担证明责任
D.错误,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中,控方只需证明被告人的财产与合法收入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而不需要证明该财产差额来源的非法性,被告人如果不能证明其来源的合法性,则被判有罪
在下列人员中,哪一位没有资格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
A.陈某,原甲公司监事,甲公司2年前已破产,现在读工商管理硕士
B.王某,现为某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工作者
C.李某,5年前因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被吊销资格证书
D.赵某,经济学博士,有丰富的知识和管理经验,但近因家庭问题欠债10万元,短期内无力偿还
A.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B.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C.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D.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案情介绍]
1996年7月10日,林某(男,29岁)以本人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递增养老年金险20000元,附加住院医疗险5000元。
1997年1月10—28日,林某因脑出血、左额叶动静脉畸形入院治疗,花费9794元,保险公司赔付医疗费用5000元;同年10月10—14日,林某又以同一病因住院,住院费用计15985元,保险公司又足额赔付5000元,同时决定终止附加住院医疗险。
林某对于终止附约的决定极为不满,认为既然附加险的保险费与主险的保险费一并交付,那么主险的保险责任未终止,附加险就自然有效,保险公司无权单方面解约,要求保险公司继续承保附加住院医疗险。
A.故意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罪
B.受贿罪
C.伪证罪
D.玩忽职守罪
[案情介绍]
1996年4月初,赵某为孩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少儿终身保险,缴纳保险费1800元。1997年通过银行转账缴纳续期保费后一直未收到收据。1998年4月17日接到一位自称保险公司业务员的孔小姐的电话,询问为何还不缴纳本期保费,并对其保单信息非常了解。赵某让其上门收取了保费,孔小姐也出具了由保险公司盖章的收据。
6月中旬,赵某又收到了该保险公司寄来的催缴保费通知书的信函。他意识到不对,向保险公司投诉。
保险公司经调查,赵某的保费根本未交到保险公司,且保单已失效。其所持收据没有代理人编号,仅写了一个名字,经核实为假名。经查实该收据为沙某领取,但她已于1997年底离开保险公司,但一直未将收据交回。
对赵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承担?
1993年8月,张某(男,26周岁)与赵某(女,24周岁)自愿登记结婚,1995年2月,两人生一个女儿张娜。1997年7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在婚姻登记机关自愿登记离婚,对于女儿张娜,两人都因工作繁忙而不愿扶养,于是在登记离婚的同时与周某(男,29周岁)和马某(女,28周岁)夫妇签订了收养协议,并送交公证机关要求公证。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A.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与本案无关
B.顾客是原告,崔某是被告,赵某与本案无关
C.顾客是原告,崔某与赵某是共同被告
D.顾客是原告,赵某是被告,崔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