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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一个住所在日本的美国人,未留遗嘱死亡,遗有动产在纽约州。为此动产的继承而在日本诉讼,依日本法律规定,继承本应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纽约州的法律),而纽约州的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于是,日本法院依照日本关于动产继承的法律规定作出了判决,这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法律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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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一个住所在泰国的美国人,未留遗嘱死亡,遗有动产在纽约州。为此动产的继承而在泰国诉讼,依泰国法律规定,继承本应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纽约州的法律),而纽约州的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于是,泰国法院依照泰国关于动产继承的法律规定作出了判决,这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 ()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法律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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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请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说明理由。
甲是已取得美国国籍并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甲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遗有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甲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

请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审理这一案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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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甲国人琼斯在我国工作期间不幸病故。琼斯在我国境内遗留有价值300万元人民币的财产,但未留遗嘱,亦无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琼斯遗留在我国的财产依据什么法律处理?()

A.依甲国法处理

B.依涉外继承的准据法处理

C.依中国法律处理,但中甲两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D.交甲国驻华使领馆依甲国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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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王某系已取得美国国籍且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1996年2月回中国探亲期间病故于上海,未留遗嘱。王某在上海遗有1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美国纽约遗有1套公寓房、2家商店、3辆汽车、若干存款。王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因继承王某遗产发生争议,诉至上海某人民法院。根据国家私法规则,我国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些法院审理这一案件?()

A.在纽约州的财产适用纽约州法律

B.在上海的财产适用中国法律

C.遗产中的动产适用纽约州法律

D.遗产中的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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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杰克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其亲属在其死亡后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即丙国法。丙国法院如适用自己本国法律则属于( )。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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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王某系已取得美国国籍且在纽约有住所的华人, 2010年2月在智利旅游期间因地震身亡,未留遗嘱。王某在上海遗有 1栋别墅和 1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美国纽约遗有 1套公寓房产、2家商店、30万美元存款。王某在纽约没有亲属,其在上海的亲属因继承王某遗产发生争议,诉至上海某人民法院。根据国际私法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在该案中,我国法院可能适用外国的实体法裁判

B.在上海的别墅和存款应当适用中国法律予以继承

C.遗产中的30万美元应当适用智利法律

D.遗产中的100万元人民币和 2家商店应适用纽约州法律

E.在上海的别墅适用中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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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萨姆是甲国公民,住所在乙国,2003年死亡。萨姆的亲属要求继承萨姆遗留在丙国的动产,并且在丙国法院起诉。对于此问题,丙国法院按照本国冲突规范规定应当适用萨姆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是依照甲国的冲突规范的规定,又应该适用萨姆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按照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用法院地法。丙国的法院适用丙国法的行为属于( )。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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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比尔(人名) 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 1988年死亡。比尔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 比尔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用 比尔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

A.直接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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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甲公司和韩国乙公司共同出资在行登记成立了一个新公司丙。该丙公司在韩国、英国和日本均有营业所,依公司的章程其住所在日本,现因涉及英国的某项业务诉诸中国法院,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关于丙公司的组织机构的法律适用,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英国法,因为此案涉及英国的业务

B.应适用日本法,因为其住所在日本

C.应适用韩国法,因为韩国是公司的登记地

D.应适用中国法,因为中国是案件审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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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2001年李某死亡,对所留遗产无遗嘱。李有二子一女,长子于1989年死亡,其子甲于2000年死亡,甲遗有一子乙;次子于1998年死亡,遗有一女丙;李的女儿于1996年死亡,收养一子丁。对李某财产有继承权的是()。

A.乙

B.丙

C.丁

D.乙、丙、丁都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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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1991年李某死亡,对所遗财产无遗嘱。李有二子一女,长子1949年死亡,生一子甲,甲1980年死亡,遗一女乙,次子1978年死亡,遗一女丙,女儿1976年死亡,收养一子丁,现乙、丙、丁为继承发生争执()。

A.乙、丙、丁都有继承权

B.乙丙能继承,丁不能

C.丙能继承,乙、丁不能

D.只有丁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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