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系从事货物运输业车主。2008年4月9日,原告受被告委托运输货物,当天下午3时许,原告驾车将货物
该案中饲养人有没有过错?适用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吗?
该案中饲养人有没有过错?适用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吗?
原告履行义务后,被告至今未缴纳许可使用费。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终止履行双方签订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被告停止使用“富春”字号及服务商标、销毁含有“富春”字样的交易文件、被告支付原告自2003年5月至其实际使用期间的商标许可使用费(暂定40万元,算至2005年6月)、被告承担违约金10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及因调查等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等。
请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A.作为2008年当期正常事项
B.作为2007年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
C.作为2008年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
D.作为2007年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调整事项
A.自己代理,原告
B.双方代理,王某
C.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被告
D.双方代理,原告
A.30
B.60
C.90
D.180
A公司于2008年1月10日与B公司签订一份标的额为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采用汇票结算方式。2008年2月1日,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出货物,B公司于2月10日签发一张见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3月5日A公司向C银行提示承兑并于当日获得承兑。3月10日A公司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承兑后的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3月20日,D公司在与E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同时在汇票的背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3月30日E公司存与F公司的买卖合同中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4月6日,持票人 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以“E公司在背书转让时未记载背书日期”为由拒绝付款。F公司于4月7日取得“拒付理由书”后,于4月12日向E公司、D公司、B公司、A公司同时发出追索通知,追索金额包括汇票金额1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发出追索通知的费用合计 102万元。其中,E公司以F公司未存法定期限内发出追索通知、丧失追索权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D公司以自己在背书时曾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A公司以追索金额超出汇票金额为由拒绝担保责任;B公司以F公司应当首先向E公司追索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A公司提示承兑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 汇票的到期日为哪天? (3) C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 E公司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 D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 A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7) B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8) 如F公司于4月20日才向C银行提示付款,如C银行拒绝付款,能否向E公司行使追索权?F公司是否还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分别说明理由。
A.李太太2008年4月1日患病住院接受治疗,并于2008年6月1日治愈出院;
B.李太太2008年9月1日患病住院接受治疗,并于2008年11月1日治愈出院;
C.李太太2008年8月25日患病住院接受治疗,并于2008年11月15日治愈出院;
D.李太太2007年12月1日患病住院接受治疗,并于2008年4月1日治愈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