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情况下,谁可以提出执行商场的到期债务?
A.纺织公司
B.服装公司
C.法院依职权主动执行
D.法院征得商场同意予以执行
A.纺织公司
B.服装公司
C.法院依职权主动执行
D.法院征得商场同意予以执行
A.强制执行丙的财产
B.不得对丙强制执行
C.中止对乙的执行
D.裁定驳回甲对乙的执行申请
2011年6月1日,北京万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小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债权人向万方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清,该人民法院依法通知了万方公司,万方公司无异议。法院受理后向万方公司发出破产裁定书,万方公司在6月5日收到后,于6月15日将公司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交给法院。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清后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了以下债务人处置财产的情况: ①2007年11川,万方公司赠与大连某商场价值120万的轿车一辆; ②2008年2月,万方公司放弃丫天津大兴公司的50万的货款债权; ③2008年8月,万方公司以不合理的低价出售通讯设备给北京的代理商。 (2)管理人还发现了以下的情况: ①2008年10月,公司为了逃避债权人的追债,将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转移到自己的控股公司。 ②2008年11月,万方公司的前董事曾利用职权利川公司20万的流动资金为自己购置房产一处。 ③2009年1月10日,万方公司偿还了对债权人兴隆公司的债务10万元。 ④万方公司欠黄河公司2007年9月到期货款60万元。黄河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2008年10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万方公司支付黄河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100万元,随后将万方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黄河公司的债权。人民法院受理万方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根据以上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万方公司处置财产的情况,哪个行为应当由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并说明理由。
A.在我国,合伙企业不具备破产能力
B.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C.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D.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A劳动者只有在催告用人单位履行义务后,单位仍拒绝的,才可以解除合同
B因为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故应当支付违约金
C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的过错程度较轻,故劳动者仍需支付违约金
D根据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A.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
B.甲公司应当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C.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责任,则其可以该保证人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
D.乙公司就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在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法院提出异议
鸿达公司在2010年负债达2000万元,已出现严重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经所属甲市主管部门同意,该公司于2011年3月向管辖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供申请书和证明材料。法院受理本案后对本案如何处理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应宣告破产。理由是,该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而且政府有关部门拒绝资助以帮助清偿债务,该公司已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故依法宣告破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不能宣告破产,应南该市主管部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鸿达公司从2009年起,实际上已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营管理较为混乱,人心浮动,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但该公司隐瞒企业经营状况,在大大超出其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继续与他人进行经济行为,其行为有明显的欺诈性,导致其他企事业单位遭受重大损失。该市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此知情,却放任其行为听之任之理应对此承担责任。故不应宣告破产。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是否属于破产申请的主体?
A.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停止执行
B.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强制执行
C.对异议不进行审查,但也不得强制执行
D.商场对债务部分承认、部分有异议的,可以对其承认的部分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