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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原告向法院提供的被告所写的向原告借款5000元整的借条,在诉讼证据中属于()

A.直接证据

B.书证

C.物证

D.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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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00年的8月原告薛明向法院起诉,称被告李忠1990年8月向原告借款8000元人民币并提供有李忠字迹的
借条(借条中没有还款期限),1997年至1999年间被告归还了其中的800元,尚欠7200元未还,要求被告偿还此款,并支付滞纳金及利息。被告李忠辩称:被告不欠原告的钱,原告提供的是假借条,况且原告提供的借条是1990年的日期,已过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其起诉。在法院审理时,因被告不愿交鉴定费而未对借条予以鉴定。(中南财大2001年研) 问:

此案涉及诉讼时效的哪些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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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原告胡某提出一张有被告署名的借条,声称被告时某欠下了他10000元未还,被告时某向法院提供了一张有原告胡某署名的收条,称其所借的10000元已经还了,原告手中之所以还有借条,是因为被告还钱时原告声称借条丢了,因而原告向被告开了张收条。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

A.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反证

B.原告提供的借条与被告提供的收条都是本证

C.原告提供的借条是本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反证

D.原告提供的借条是反证,被告提供的收条是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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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款合同原件分清了原告和被告双方的民事责任,从而作出了判决。该借款合同属于()。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原始证据

D.实物证据

E.派生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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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赵某于2001年1月1日向李某借款3000元,并约定于2002年1月1日之前归还,2004年4月23日李某向赵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赵某归还所欠的3000元人民币,赵某提出李某主张的债权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并以此抗辩。对于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

A.由法院调查确定

B.由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公正判决

C.由原告举证证明

D.由被告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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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被告及其代理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不得向原告或者第三人调查、收集证据

B.被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

C.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状,并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

D.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法院不予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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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2003年5月4日,当事人李某因不服公安局的行政处罚而起诉。5月6日,法院受理该案。5月8日,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于5月14日提供了一部分证据和答辩状,随后由于公安局搬迁,后于5月20日向法院申请延期提供剩余的证据,则( )。

A.经法院准许其可以延期提供

B.只有第一部分证据有效

C.被告可以在搬迁完后自行补充剩余证据

D.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告行为违法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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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12.2002年12月20日,中国建设银行某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与某市恒生物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公司)签订

12.2002年12月20日,中国建设银行某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与某市恒生物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建设银行向恒生公司贷款人民币200万元,并约定借款期限、利率等内容。同时,伟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乐公司)愿意为恒生公司提供担保,并就上述借款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以其3处房产作为抵押物,并将购买这3处房产的公证文件交由建设银行保存,以证明其担保能力。建设银行考虑到恒生公司经皆隋况良好,又掌握着伟乐公司的房产,便将200万元借给恒生公司。借款合同到期后,恒生公司与伟乐公司均未履行还款义务,建设银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或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该市中级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建设银行与被告恒生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恒生公司逾期不还,应承担民事责任,判决被告恒生公司偿付原告借款本息。原告建设银行与被告伟乐公司签订的以房产作抵押的担保合同,因双方未对该抵押物进行抵押登记,故该抵押合同无效,伟乐公司对上述债务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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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2007年3月甲市A区信用社借给甲市B区居民李某6万元人民币在甲市c区开设服装商店,期限为2年,并由家
住甲市D区的张某提供担保,对还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双方协议约定如发生争议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信用社方面的原因,实际借款期限比约定时间晚了3个月。期满后,李某未按时还债。信用社派人到李家催要,不料李妻说,李某外出半年,现不知在何处。于是甲市信用社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证,向李某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李某偿还借款本息。在起诉前,信用社得知李某的贷款所购买的服装正在低价销售,已无资金可用,’遂提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A区人民法院查封李某位于甲市A区的房屋一套。一审法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下落不明,属于被告不明确。遂以原告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信用社即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纠正一审裁定的错误。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告起诉符合法律规定,撤销了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受理此案。一审法院受理该案后向被告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被告也如期答辩,在答辩状中,李某提出,信用社实际借款日期比约定日期晚了3个月,使其错过了经营最佳时期,影响了商店经营效益,应承担违约责任。 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信用社和李某之间的协议管辖是否有效?为什么? 2.在本案中,可否单独将李某或者张某作为被告,为什么? 3.信用社能否向甲市A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甲市A区法院对此拥有管辖权吗?为什么? 4.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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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A、错误

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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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民事被告就原告起诉的同一事实,向法院提交的请求与原告的起诉合并审理的文书是()。

A.民事起诉状

B.民事答辩状

C.民事反诉状

D.民事申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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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

A.原告

B.被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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