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A公司是中国内地一家注册公司,B公司是一家香港公司。两公司因为一合同纠纷而打官司。A公司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申请仲裁。仲裁庭作出判决之后,B公司拒不履行裁决,A公司只能向香港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
案情简介:
2003年11月,法国伊丽莎白有限责任公司(卖方)与中国ALT有限责任公司(买方)在上海订立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后来,双方因交货期发生争议。法国伊丽莎白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公司所在地起诉。法院发出传票,传中国ALT有限责任公司出庭应诉。
ALT有限责任公司询问律师,其是否有权向对方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A. 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B.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A.错误
B.正确
A.正确
B.错误
A《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C《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D《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A.不能开庭进行审理,但仲裁委员会可依职权决定开庭审理
B.不得进行公开审理,但仲裁委员会可依职权决定公开审理
C.公开审理,但双方当事人可要求不公开审理
D.不公开审理,但双方当事人可要求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