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于2020那2月7日颁布(),加大对特殊时期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的指导服务。
A.《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B.《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收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C.《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企业内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D.《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B、《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收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解析: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2月26日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根据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