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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融资方与资金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合作出资购买物业,固定利息加分红。以上投资方式属于()

A.抵押融资模式

B.合作收购模式

C.资金方主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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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合作收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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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以下内容属于欺骗客户的行为是()

A.承诺资金具体到账时间

B.承诺公司或个人会代替客户与资方谈合作

C.承诺公司会给客户免费写计划书

D.承诺客户合作后安排资金方去项目所在地考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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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以下内容属于欺骗客户的行为是()

A.承诺公司或个人会代替客户与资方谈合作

B.承诺服务期直到融资成功为止

C.误导平台资金方百分百真实的行为

D.承诺公司会给客户免费写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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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以下违规内容属于一类违规的是()

A.对待客户态度不好

B.恶意诋毁公司员工

C.承诺公司或个人会代替客户与资方谈合作

D.承诺资金具体到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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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根据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觃定,债务买断式回质发生融资方、融券方双方均无力履约的情况时,履约保证金()。

A.归属融券方

B.归属财政部

C.退迓双方

D.归属风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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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丙合作企业,主营业务为电子产品硬件的生产,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该投资
的项目属于先进适用技术,可以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①在合作期限内,美方合作者在税前先行回收投资,最好不通过中国财政税务部门批准,待合作期满后,合作企业80%的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②合作企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美方合作者出资不得低于200万美元。③丙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作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作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分析说明以下问题,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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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某西方跨国公司(以下简称“西方公司”)拟向中国内地投资,并拟定了一份投资计划。该计划要点如下:(1)在中国上海寻求一位中国合营者

某西方跨国公司(以下简称“西方公司”)拟向中国内地投资,并拟定了一份投资计划。该计划要点如下:(1)在中国上海寻求一位中国合营者,共同投资举办一家生产电话交换系统设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拟定为3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200万美元。西方公司在合营企业中占60%的股权,并依据合营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期缴纳出资,且第一期出资不低于105万美元。合营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2)在中国北京寻求一位中国合作者,共同成立一家生产净水设备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合作期限为8年。合作企业注册资本总额拟定为250万美元,西方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中方合作者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0%。西方公司除以机器设备、工业产权折合125万美元出资外,还由合作企业作担保向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贷款50万美元作为其出资;中方合作者可用场地使用权、房屋及辅助设施出资75万美元。西方公司可与中方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规定:西方公司在合作企业正式投产之后的头5年分别先行回收投资;每年先行回收投资的支出部分可计入合作企业当年的成本;合作企业的税后利润以各占50%的方式分配;在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但中国合作者应按其残余价值的30%给予西方公司适当的补偿。

【问题】(1)西方公司拟在中国上海与中方合营者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西方公司的第一期出资的数额、拟建立的组织机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西方公司拟在中国北京与中方合作者共同举办的合作企业的出资方式、利润分配比例、约定,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以及合作期限届满后的全部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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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某国有企业A厂生产的M型机床是国内驰名产品,为打开国际市场,准备设立一中外合资企业,最终与韩国B公司签订协
议,协议上规定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 200万美元,投资总额为3 200万美元,双方一次缴清出资,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协议中还规定了合营公司的合格产品由韩方负责销往中国境外,销量应达到产量的70%,后双方签订合同,又改为出口产品应达到产量的90%,合同中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6个月后,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缴清出资,于是中方催告韩方在1个月内缴清并付违约责任,韩方因资金周转不灵,直至3个半月以后才缴清出资。公司成立后,韩方因销售能力不足,只能销售全部产品的73%,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中方认为对方违约,而韩方B公司认为符合协议规定,不算违约,双方争执不下,中方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与此同时韩方B公司则在韩国法院起诉。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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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10万元设立“蓝星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各出资3万元,丙出资4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会的情况,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任期3年

C.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

D.会议决定投资7万元与他人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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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

A.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与其他股东共同补足其差额;

B. 提供该出资以外的其他股东补足其差额;

C. 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D. 可以直接要求支付该出资的股东与其他股东中的任何股东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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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甲公司(被告)是一资金十分雄厚的大公司,与乙公司(原告)共同签订了一份联合开发某一新产品的协

甲公司(被告)是一资金十分雄厚的大公司,与乙公司(原告)共同签订了一份联合开发某一新产品的协议。该协议规定由被告出资5000 万元人民币,原告出资2000 万元人民币,并出资价值2000 万元人民币的土 地使用权。签订协议时,双方对该产品的市场效益均看好。协议签订后,原告平整了土地,兴建了厂房。当原 告去函催被告将其应出资的 5000 万人民币到位时,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更换了。新上任的公司董事长认为该 项目不能进行,理由是:被告与原告合作开发新产品一事没有经过公司股东会同意,按被告的章程规定,凡 4000 万元以上投资应当由股东大会批准,所以,前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原告签订的合同是“越权行为”不具 有法律效力。后原告派人查阅了被告章程,的确有此规定。为此原告想不通,因为它认为被告是一实力十分 雄厚的大公司,区区5000 万元还要股东会批准是没有想到的。如果该合同无效,原告将承担巨大损失。因此,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 问题:1、本案投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如果本案双方之间的合同不是投资合同而是一般的买卖合同,其他不变,那么该买卖合同是否 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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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2000年11月,甲公司(系中国公司)和乙公司(系香港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兴建和经营汤姆逊度假村的

2000年11月,甲公司(系中国公司)和乙公司(系香港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兴建和经营汤姆逊度假村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该合作合同约定,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以合作经营方式在中国某市建立度假村,并成立中外合作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合作方式为:甲提供度假村所需土地使用权20年,并负责兴建度假村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甲应在度假村建成前2个月完工,同时负责将该度假村工程纳入某市生活服务体系;乙负责项目的全部资金1000万美元,分两次出资完毕,其

Was the said assigmnent agreement effective under Chinese law?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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