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陈、孙、李、赵五人策划共同投资设立一个公司,他们就公司的类别和注册资本问题进行了讨论。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意见是:( )。
A.设立一个以商品批发为主,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
B.设立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
C.设立一个以商品零售为主,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D.设立一个注册资本为400万元人民币的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设立一个注册资本为2万元人民币的咨询、服务性的有限责任公司
A.设立一个以商品批发为主,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
B.设立一个以生产经营为主,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
C.设立一个以商品零售为主,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D.设立一个注册资本为400万元人民币的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设立一个注册资本为2万元人民币的咨询、服务性的有限责任公司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四位股东拟共同出资人民币150万元设立生产电子设备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张某负责改革公司章程,其他三位股东共同签字,章程主要内容如下: (1)张某以货币80万元出资,王某、李某分别以实物10万元、20万元出资,赵某以专利技术40万元出资。 (2)王某、李某、赵某三方出资均协议作价。 (3)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和监事。 (4)为保证公司领导层的稳定性,公司决定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每届任期不低于5年。 公司设立半年后后,出现了以下情况: (1)张某同时出资与永昌公司共同设立与本公司生产经营品种相同的电子设备公司。王某、李某、赵某认为张某的行为不合法,张某认为两个公司分别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完全合法。 (2)公司召开股东会,提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王某、李某、赵某三位同意,张某反对,因为有3/4的股东同意,通过该决议。 (3)由于个人原因,赵某决定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孙某,并在办妥转让手续后,书面通知其他三位股东。 (4)张某在公司设立后,又以个人借款名义,从公司借走资金80万元。 (5)为了少交税金,保证股东多分配利润,张某与王某商量本公司设立两套账,且公司第一年暂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要求:结合以上资料,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设立时,拟出资的数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公司章程制订的构成和内容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设立后,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说明理由或处理方法。
A.重新估价并重新定出资额
B.取消赵的股东资格,其不足部分由钱、孙、李三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C.由赵补足出资,钱、孙二人承担连带责任
D.由赵补足出资,钱、孙、李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A.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张小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B.张小小如取得合伙人资格,其取得资格的时间为继承开始时
C.张小小如不愿成为合伙人,则合伙企业应向其退还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如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法应具有某种资格,则不具有该资格的张小小不能取得合伙人资格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并把它卖给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刘某返还
B.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李某要求王某返还
C.贺某借给宋某一支金笔,宋某谎称丢失,贺某要求宋某返还
D.赵某向钱某购羊两只,钱某将羊交付赵某后,赵某又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款后迟迟不付钱某的羊款,钱某无奈要求赵某返还两只羊
A.经王某和李某的一致同意,张某可以出质
B.未经王某、李某同意,张某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C.未经王某、李某同意,张某私自出质的,按退伙处理
D.只需王某或李某当中的一个人同意,张某就可以出质
A.先代偿20万元,然后请求赵某偿付20万元
B.先代偿20万元,然后请求李某承担10万元,再请求赵某偿还10万元
C.先代偿15万元,然后请求赵某偿付15万元
D.先代偿15万元,然后请求李某承担7.5万元,再请求赵某偿还7.5万元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并把它卖给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
B.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李某要求王某返还
C.何某借给宋某一支金笔,宋某谎称丢失,何某要求宋某返还
D.赵某向钱某购买羊两只,钱某将羊交付赵某后,赵某又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款后迟迟不付钱某的羊款,钱某无奈要求赵某返还两只羊
A.张某借了王某的手表把它卖给了刘某,刘某以为是张某自己的手表而买之,王某要求刘某返还
B.宋某偷了李某的金项链送给女友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金项链,李某要求王某返还
C.贺某借给宋某一支金笔,宋某谎称丢失,贺某要求宋某返还
D.赵某向钱某购羊2只,钱某将羊交付赵某后,赵某又将羊卖给孙某,赵某得款后迟迟不付钱某的羊款,钱某无奈要求赵某返还2只羊
A、陈某诉罗某合同纠纷一案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终结,现被发回重审
B、王某诉赵某债务纠纷一案,起诉时赵某不知去向
C、李某诉王某授权纠纷一案,在按普通程序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法院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李某也同意用简易程序审理,但王某不同意
D、刘某诉郭某归还所欠房租款400 元,有欠条为据